鄂温克是民族自称,其意思有两种解释,“住在大森林中的人们”;另一种解释为“住在南山坡的人们”。清初,鄂温克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统称“索伦”,清康熙以后,“索伦”单指鄂温克族。
鄂温克族因居住地区不同,经济生活方式各异曾被分为不同的三部分。居住在大兴安岭东南麓嫩江流域的称为“索伦”或“打牲索伦”,从事农业和狩猎业为主,是清初从石勒喀河、精奇里江一带南迁而来;居住在呼伦贝尔锡尼河、莫日格勒河的称为“通古斯”,也叫为“使马部”、“喀木尼堪”。
主要从事畜牧业,大多于年后从贝加尔湖以东迁而来;居住在额尔古纳河东南大兴安岭深处的称为“雅库特”也被称为“使鹿部”或“敖荣浅”、“特格浅”,以狩猎为主,饲养驯鹿,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这部分鄂温克人仍处于原始社会的末期阶段,大多于年前后从勒拿河上游迁来。
这三部分人都自称鄂温克人,有基本相同的语言和习俗。清初也将鄂温克人称为“洪阔洛”,蒙族、达斡尔族等也曾如此称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这一称谓逐渐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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