驯鹿

严歌苓的修辞才华,冯唐再喝十年奶也赶不上


这一周,趁着“芳华热”读完了两本严歌苓的小说:《白蛇》和《芳华》。

矿工觉得,不管在内容还是在结构上,前者都比后者好。但今天不说这个,主要扯扯严歌苓的修辞艺术。

何谓修辞?李建军在《小说修辞学》一书里给出的定义是:“小说修辞是小说家为了控制读者反应,说服读者接受小说中的人物和主要价值观念,并最终形成作者与读者间的心照神宣的契合性交流关系而选择运用一定的方法、技巧和策略的活动。是作者希望自己传递的信息能为读者理解并接受的自觉活动。”

严歌苓的小说修辞艺术,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比喻精彩。

时下“中年不如狗”的话题很热,不少人翻出梁实秋的《中年》一文,我却认为此文成在“理趣圆融”,败也在“理趣圆融”。

何谓成?此文前面部分说“哪个年青女子不是饱满丰润得像一颗牛奶葡萄,一弹就破的样子?哪个年青女子不是玲珑矫健得像一只燕子,跳动得那么轻灵?到了中年,全变了。曲线都还存在,但满不是那么回事,该凹入的部份变成了凸出,该凸出的部份变成了凹入,牛奶葡萄要变成为金丝蜜枣,燕子要变鹌鹑。”“脸上的皱纹已经不是熨斗所能烫得平的,”“女人的肉好像最禁不起地心的吸力,一到中年便一齐松懈下来往下堆摊,成堆的肉挂在脸上,挂在腰边,挂在踝际。听说有许多西洋女子用赶面杖似的一根棒子早晚混身乱搓,希望把浮肿的肉压得结实一点。”这些琳琅满目的比喻还行,写出了人到中年的惶惑和尴尬。

但后面部分又滑到了“教人做人”的思想品德说教,“如果年届不惑,再学习溜冰踢踺子放风筝,‘偷闲学少年’,那自然有如秋行春令,有点勉强。半老徐娘,留着‘刘海’,躲在茅房里穿高跟鞋当做踩高跷般的练习走路,那也是惨事。中年的妙趣,在于相当的认识人生,认识自己,从而作自己所能作的事,享受自己所能享受的生活。”感性的野马被理性的缰绳勒得太紧,这就搞得两头不讨好。

而且,他的比喻往往因为追求“理趣圆融”显得不够痛快犀利,有点隔。同样是描写一个少女变成中年妇女,严歌苓《白蛇》里的比喻就更精彩:

实际上孙丽坤一发胖就成了个普通女人。给关进歌舞剧院的布景仓库不到半年,孙丽坤就跟马路上所有的中年妇女一模一样了:一个茧桶腰,两个瓠子奶,屁股也是大大方方撅起上面能开一桌饭。脸还是美人脸,就是横过来了;眼睫毛扫来扫去扫得人心痒,两个眼珠子已经黑的不黑白的不白。(人民文学出版社,年版,9页)

比喻一个女人屁股大,可以说“大得像青藏高原”,“大得像太平洋”,但这对于“读者”来说都过于抽象,只有说“屁股也是大大方方撅起上面能开一桌饭”,才给人切实感,而且只有用这么粗鲁的比喻才能很好的表现“孙丽坤成了个普通女人”。所以,这个比喻不管是句子结构上说,还是从小说结构上说,都是一等一的好比喻。

色情狂自恋狂作家冯唐自诩有才,他在《不二》一书里形容美女身体:

神秀用手的时候,玄机觉得身体是一把琵琶,发出自己发不出来的声音。神秀用嘴的时候,玄机觉得身体是一管笛子,气血在孔洞之间游走,等待发音的瞬间。神秀用眼睛的时候,玄机觉得身体是一棵树,眼光落在哪里,哪里就收紧毛孔,结出猩红的果实。

冯唐无非就是把美女身体比琵琶、笛子、树,不伦不类,感发有限,估计只有性压抑很久的人爆发才能感受这比喻,属于变态狂的异想。

再看看严歌苓《白蛇》里的描写——

徐群山清凉的手指在把她整个人体当成细薄的瓷器来抚摸。指尖的轻侮和烦躁没了。每个椭圆剔透的指甲仔细地掠过她的肌肤,生怕从她绢一样的质地上勾出丝头。

把美女身体比作瓷器,精致、润滑,就比琵琶、笛子、树自然精准多了。更何况后面还有一句“每个椭圆剔透的指甲仔细地掠过她的肌肤,生怕从她绢一样的质地上勾出丝头。”这比喻就相当接地气了,平民家第一次接触丝绸估计都有这种爱惜的感觉,这就把美人身体的光滑和质感%表达了出来。

《芳华》里的比喻不如《白蛇》精彩,但还是在水平线以上的,比如朱克嫌自己女战友臭,杨老师很生气,“火得两拳紧握,胳膊肘架起,看上去像是京剧花脸提铜锤的架势。”牙缝里则发出“响尾蛇发起致命攻击之前的咝咝声”。还有小郝坐在中提琴手的箱子上,人家叫她起来偏不起,对方就是来了一句“小郝,你不要吃屎的把阿屎的还麻(欺负)到了。”让人笑喷。

著名作家孙犁的小说写得好,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对“平民口语”的吸收提炼。他曾说:“我的语言,像吸吮乳汁一样,最早得自母亲。母亲的语言,对我的文学创作,影响最大。母亲的故去,我的语言的乳汁,几乎断绝。其次是我童年结发的妻子,她的语言,是我的第二个语言源泉。在母亲和妻子生前,我没有谈过这件事,她们不识字,没有读过我写的小说。生前不及言,而死后言之,只能增加我的伤痛。”严歌苓的小说对方言和口语的吸收也很成功,所以,刻画的人物形象活灵活现。

小说刻画的人物要饱满,除了语言要符合人物个性外,还需要借助文化习俗的对人物个性进行拓深和雕琢。比如,在小说《芳华》里,小曼的头发稠密得像核爆一样,严歌苓就来了一句“母亲还不止一次说过,贵人不顶重发,这么厚这么重的头发,只长在苦命人头上”。可不是嘛?现在聪明人有福人好多谢顶的。

小说中还有一个情节,就是小曼喜欢家里一件红毛衣,但母亲没给她穿,却给了妹妹穿,理由是“妹妹皮肤白,小曼皮肤黑,穿红色乡里乡气。”小曼就趁红毛衣晾晒时偷来拆掉,用颜料染成黑色,自己织成了黑毛衣。过了一段时间便穿起来了,严歌苓是这样描写的:

第二天早晨,她梳洗过后,换上了新毛衣,它黑得可真透,宇宙黑洞不过如此。她的亲父亲、母亲,和她小曼,他们共有而不再的曾经,全部被埋进黑色。黑色,最丰富,最复杂,最宽容的颜色,它容纳了最冷和最暖色谱,由此把一切色彩推向极致。黑绒线衫,裤腿宽大的假军裤,一头野头发用了几十个发夹别规整,小曼走到弄堂里,人们悄声议论:“拖油瓶怎么了?一夜之间成美人了!”“美人?赖三!(女阿飞)”母亲是唯一一个看穿黑色如何藏污纳垢的,早上她看见小曼苗条到妖治的背影,没动声色。(78页)

黑色对人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法国学者帕斯图罗的《色彩列传:黑色》一书里写道,在人类历史上,黑色最早代表“万物之始”,比如中国的盘古开天地就是在黑暗中进行的,还有代表土地肥沃、自然繁衍;后来到了中世纪,才代表原罪、忏悔、低等、脏累等,在日常生活中开始负面化(黑衣修士和代表神秘的黑骑士除外);等到了资产阶级革命前,意大利有些商人已经非常富有,却未能进入贵族门槛,无权使用贵族专属的红色和亮蓝色,因此他们穿黑色服装,表示对限奢法令的嘲讽。当时人们觉得黑色是丑陋的,他们便向染坊要求制造出更纯正、牢固、富有光泽的黑色布料,受这种需求刺激,西方染坊技术突飞猛进,终于做出了漂亮黑色衣服装,取代了黑色貂皮。从此,黑色才回归为正常颜色,新教徒取其谦逊节制,法律人士则取其权威公正(中国的黑脸包公),体育人士取其卓越(柔道黑带最高),时装人士取其朴素精致、优雅实用,闪亮而令人愉悦。

严歌苓未必知晓黑色的上述历史,但她把黑色作为人物性格的一种暗示,就显示了她过人的敏感。巧合的是,历史上黑色一种革红色命的颜色,中国毛时代反抗红色政治的也是“黑五类”孩子(详见钱理群《拒绝遗忘:“年学”研究笔记》)但这仅仅是巧合吗?

在张爱玲之后,对色彩有这种敏锐度的作家,真的很少。期待严歌苓有更多更好的作品问世。

赞赏

长按







































白癜风可以治疗得好吗
北京治白癜风医院哪家最好



转载请注明:http://www.xunlua.com/yysc/1176.html


当前时间: